时间:2021-08-27 16:35: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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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加拿大公司仲裁一个在1998年就注册的域名,仲裁小组开始觉得这是一起“反向劫持域名”案例,但实际上也不是,所以最终只是拒绝了投诉人的申请,将该域名保留在被投诉人手上。 域名信息: ①争议域名costsaver.com注册于1998年; ②争议域名costsaver.com目前所在注册商为MarkMonitor Inc.。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①投诉人为美国加州Mark I Reichenthal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②被投诉人为Priddy Entertainment(以下简称“被投诉人”)。 仲裁过程: ①2020年8月12日,投诉人向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起申诉; ②2020年8月18日,MarkMonitor Inc.(争议域名所在注册商)向中心发送电子邮件,确认争议域名costsaver.com目前被投诉人就是当前的持有人; ③2020年8月24日,中心向争议域名当前持有人送达了投诉通知,并要求其在2020年9月14日前答复; ④2020年9月14日,中心收到了争议域名当前持有人的及时答复; ⑤2020年9月21日,本次仲裁案件正式开始。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如下: ①投诉人系一家旅行公司,拥有各类旅行品牌、酒店和运输公司,2011年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提交了相关商标COSTSAVER的申请,并在2013年1月25日注册成功; ②投诉人表示自1980年以来,由于使用该商标所以享有普通法权利,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③投诉人表示,自2012年起他们就拥有costsavertour.com,被投诉人的域名costsaver.com与其商标、域名容易混淆; ④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对costsaver.com没有任何的合法权益,因为争议域名并非自然词,被投诉人也从来没有将争议域名用于任何的商品或服务,只是将它用作竞争对手的第三方平台(广告停放)并从中获利; ⑤被投诉人表示,争议域名的注册时间远远要早于投诉人对COSTSAVER商标注册,争议域名注册于1998年,而后者直到2011年才在加拿大进行; ⑥被投诉人表示,投诉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在商标和争议域名上的合法权益; ⑦被投诉人在争议域名中并非像投诉人说的那样没有合法权益,而是拥有优先权,因为在投诉人获得商标权利之前,他已经注册该域名; ⑧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被投诉人在注册争议域名时,并不了解投诉人的品牌,因为投诉人的官方域名costsavertour.com于2012年才注册; ⑨小组有注意到,投诉人最初是联系被投诉人商量购买争议域名,根据相关政策被投诉人有意出售争议域名,这并不一定是恶意注册的证据。 仲裁结果: ①被投诉人的域名注册行为不能认定为恶意,因为该注册要早于投诉人首次提出商标申请时间13年; ②投诉人现官网域名于2012年注册,如果说要将流量导入到该域名中,或者混淆品牌,不符合逻辑; ③专家组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在注册域名时就了解了投诉人的品牌; ④虽然此案看起来像是一起“反向劫持域名案例”,但它并不是。 综上,专家命令将争议域名costsaver.com留给被投诉人。 总结: 这很显然就是一个不可能成功的申诉,被投资人注册域名比投诉人品牌和官网域名早那么多年,时间逻辑是说不过去的,无法判定为恶意注册,而在此基础上,被投诉人也没有拿这个域名去做一些跟投诉人品牌有关的项目,甚至连出售都是对方主动找过来的,所以仲裁三要素无一条达成,自然不可能成功。 而对于投诉人来说,我觉得可能是开始想购买,但是后来价格没谈拢,没办法只能申诉了,仲裁小组可能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并没有判定投诉人在“反向挟持域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